一、辦法制定背景
2022年4月20日,漢中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細化完善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獎補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準確把握銜接資金產業獎補政策要點,中省銜接資金優保障到人到戶資金需求,優先支持聯農帶農效果明顯的新型經營主體;及時修訂完善獎補政策措施,明確對脫貧戶(含監測對象)、聯農帶農經營主體發展產業獎補范圍和標準;以區政府名義盡快制定出臺細化完善的產業獎補政策文件。
區鞏固銜接辦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專人按照銜接資金管理最新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漢臺區財政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獎補辦法》。2022年6月8日,市鄉村振興局會同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對我區制定的《獎補辦法》進行了集中審核,并對其中部分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區鞏固銜接辦根據修改意見完善后,給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商務局、區金融辦發了《獎補辦法》征求意見函,區鞏固銜接辦根據各相關部門反饋意見,制定完成《漢臺區財政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獎補辦法》審議稿。
二、主要內容
《漢臺區財政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獎補辦法》共八章26條,主要包含4個方面獎補內容。
(一)到戶類獎補項目(由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實施)
針對脫貧戶(含監測幫扶對象)為提高收入而自主發展的種植業(蔬菜、食用菌、魔芋、中藥材)、養殖業(豬、牛、羊、家禽、蜜蜂、水產)和其他自主發展創收項目(開辦商店、農家樂、小型農副產品手工業、加工業等),每戶每年不得超過3000元獎補上限,具體補助標準詳見(附件1)。到戶類獎補項目申報以村為單位,對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當年生產發展項目、規模進行摸底統計,按照補助標準測算到戶補助扶持資金,報所在鎮(街道)審核蓋章,提交區農業農村局。項目的規模由各村負責核查認定,采取“發展前登記、發展時認定、發展中核查、發展后驗收”的“四步法”逐戶進行,必須做到登記造冊有臺賬、項目實施有公示、核查認定有簽字。到戶類獎補項目核定周期為:當年1月1日起至當年10月31日。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的標準、程序和時間將產業獎補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給脫貧戶和監測對象,
(二)新型經營主體聯農帶農產業獎補(由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實施)
新型經營主體產業獎補項目是指用于獎勵各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致富帶頭人等。申報新型經營主體聯農帶農產業獎補的企業須在市、區市場監管局注冊2年以上,經營運轉正常、組織管理規范的經營主體,且生產、經營、辦公地址須在漢臺區范圍內。獎補內容及標準詳見(附件2)。新型經營主體聯農帶農產業獎補資金項目按照“村申報、鎮(街道)審核、區級審定”申報程序,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庫。新型經營主體可疊加享受產業獎補政策,但同一家新型經營主體獎補總金額不超過10萬元。
(三)貸款貼息項目(由區鄉村振興局負責實施)
新型經營主體向金融機構申請發放的貸款,額度必須在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以上按100萬元進行貼息,貸款滿足1年期最低要求,且按照貸款合同先行支付利息。區鄉村振興局按照貸款發放時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一年期利率(LPR)給予一年的利息補貼。龍頭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上(含),社區工廠、小微企業100萬元(含),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50萬元以上。龍頭企業、社區工廠、小微企業,需安排脫貧人口和防貧監測人口穩定就業,勞務用工20人以上,支付了勞務報酬不低于6個月;經濟合作社、種養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采取“合作社+農戶”“家庭農場+農戶”等方式帶動脫貧戶、三類人群發展產業,亦可通過參與經營主體生產經營勞務用工、入股分紅等方式體現幫扶帶動成效,且帶動戶數不低于10戶。
(四)產銷對接及消費幫扶獎補項目(由區商務局負責實施)
獎補對象為經區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國家認定的漢臺區內注冊、納稅的消費幫扶帶貧益貧市場主體和幫扶產品供應商,以及市區認定的消費幫扶專區、專館。
獎補內容、條件及標準:1、帶貧益貧市場主體和幫扶產品供應商,按照其幫扶產品年銷售總額的3%給予獎勵,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5萬元。2、對設立消費幫扶專區面積超過不小于30平方米(含)、展銷漢臺區幫扶產品種類超過20種(含)的商場超市,按照其幫扶產品年銷售總額的3%給予獎勵,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5萬元。3、對建設面積不小于100平方米(含),展銷漢臺區幫扶產品種類不少于40種(含)的線下消費幫扶專館,按照其幫扶產品年銷售總額的3%給予獎勵,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8萬元。4、對展銷漢臺區幫扶產品種類不少于60種(含)的線上消費幫扶專館,按照其幫扶產品年銷售總額的3%給予獎勵,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8萬元。
解讀政策原文鏈接:漢臺區財政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獎補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