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鄉村振興局等6部門印發了《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陜醫保發〔2022〕17號,以下簡稱《通知》),就做好全省2022年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一、政策背景
基本醫療保險是國家組織實施的面向全體人民群眾的一項防范和化解疾病風險,減輕醫療費用負擔的制度安排,參保繳費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度參保,年度享受待遇,不履行個人參保繳費義務,無法獲得財政補助及享受醫保待遇。
今年6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0號)明確:“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基本醫療需求提升,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2022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我省按照國家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調整2022年居民醫保參?;I資標準,進一步優化籌資結構,促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健康持續發展。
二、主要內容
1、政策依據
主要依據國家醫保局等部門印發的基本醫保參保指導意見以及參保管理工作要求,參保資助等政策文件。
2、參保繳費對象
原則上具有我省城鄉居民戶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證,未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均可參加戶籍地或長期居住地的居民醫保。
3、參保繳費標準
結合國家要求和我省經濟發展實際,確定全省2022年集中繳費期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財政補助每人每年610元。
《通知》明確了部分特殊人員參保繳費享受資助政策:一是對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實行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實行定額資助;對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實行定額資助;對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按低保對象資助標準給予定額資助;對農村原計劃生育家庭(戶)參保個人繳費繼續按原政策進行補助。
4、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時間
原則上全省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統籌區具體繳費時間由稅務部門會同醫保等部門商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告。集中繳費期繳費,待遇享受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需要強調的是新生兒參保繳費?!锻ㄖ访鞔_,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為新生兒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內繳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當年繳費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兒出生日期距離出生當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監護人根據醫保待遇享受時間,在新生出生90天內可選擇繳納出生當年的醫療保險費,也可選擇繳納出生次年的醫療保險費,未在90天內繳納相應年度醫療保險費,不能享受對應年度醫保待遇。
《通知》明確各類享受參保資助人員身份認定時間均以繳費當年8月31日前各相關部門認定結果為準。
《通知》強調一般參保繳費人員繳費時注意確認個人信息和參保地。新增參保繳費人員注意繳費流程,新增參保人員須持本人戶籍地有效證明或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具有特殊人員身份的須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在戶籍地或居住證所在地醫保部門進行登記同時通過稅務部門公布的繳費渠道完成繳費。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加大宣傳,各負其職,共同做好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保障全省城鄉居民應保盡保。
三、與往年繳費通知的主要變化
一是參保標準提高
根據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0號),2022年繼續提高籌資標準,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
二是變更新增參保人員繳費流程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統一的經辦流程,新增擬參保人員,在醫保部門完成身份信息核實核準、參保地確認等流程。